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 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
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引领和推动“十三五”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我委编制了《安徽省“十三五”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安徽省“十三五”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为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和促进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绿色增长,引领和推动“十三五”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现代种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作物种业,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扶持种业优先发展。种业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提质增效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巨大作用。一是育种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大育种科研投入,开展校科企多种形式的合作育种与联合攻关,育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杂交水稻、杂交油菜、瓜类育种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两系杂交水稻育种居国内领先水平。每年培育并推广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品种50个左右,自主选育的新两优6号、丰两优香一号、丰两优四号、皖麦52号、隆平206、皖豆28等一批优良品种成为全国主推品种。二是良种生产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立200万亩良种繁育基地,年生产良种近8亿公斤,不仅保障省内市场供应,同时还向周边省、市销售和国外出口,成为全国重要的种子输出省。三是良种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大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快良种推广应用。2015年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达到97.5%,比2010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实现了一次更新,农作物产量、品质和抗性水平显著提升。四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快速成长。培育国家和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9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48%,种子年销售量占全行业的40%,销售收入接近全行业的50%,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五是依法治种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立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子管理职能,人员得到充实。初步建立农作物品种审定试验体系、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贯彻执行《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更加完善。种子管理能力得到提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种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十三五”以来,我省农作物种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与农业现代化、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安全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品种选育与现代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生产上推广的良种绝大多数是高肥水条件下的高产品种,作物种类局限在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5大主要农作物上,优质品种少、专用品种少、经济作物品种少。适宜全程机械化、轻简化栽培品种少,品种的适应性、抗病性和抗逆性不足,难以满足发展生态农业需要。二是种业实力与严峻的竞争形势不相适应。国内外一批大型种子企业正布局全国市场,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力。我省种子企业数量多,大企业少,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仅8家;企业育繁推一体化水平低,商业化育种尚处起步阶段,80%以上的种子企业没有育种能力,已经开展品种选育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技术落后,缺少具备现代育种技术和管理流程的领军人才。常规水稻、小麦和杂交玉米外省育成品种占据我省70%以上市场份额。种子生产、加工、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不强;品牌培育不够,具有影响力的大品牌少。三是种子监管体系与全面依法治种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承担的监管服务任务相比,我省一些种子管理机构人员仍较短缺、经费不足、设施条件简陋、监管手段落后,品种试验、抗性鉴定、质量检测技术支持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管服务能力仍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十三五”种业发展的有利机遇
“十三五”期间我省种业发展面临良好发展机遇。一是政策扶持更加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发展现代种业提升到全局高度,将农作物种业列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和推进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修订的《种子法》更是首次明确了种业扶持政策措施。二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强大推动力。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要求,农作物种业是保障粮食安全和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随着我省农业调结构、转方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开展及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大力推进,安徽种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三是改革创新进一步释放活力。通过实施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品种审定制度改革、育种成果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资源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改革、企业兼并重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将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种业发展的新体制和机制,进一步释放活力,推动现代种业加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种,以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核心,以强化政策扶持和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以此深入实施我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种业带来了全新的市场空间,种业必须坚持以生产需求、消费需求为导向,调整育种方向,创新育种目标,加快名优特新农作物品种的培育和推广,为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绿色发展提供良种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农作物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推进育种理论、方法、技术和种质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鼓励科技资源和人才向企业流动,改革科技成果权益分配制度,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改革品种试验、审定、登记制度,加快品种选育和推广。
——坚持企业主体的原则。企业既是市场主体又是创新主体,要充分发挥种子企业在商业化育种、良种生产、成果转化、市场竞争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
——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兼顾蔬菜等重要经济作物和饲料种业发展;支持商业化育种创新,兼顾公益性基础性种业科技研究;立足国内市场,兼顾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把我省建成全国农作物种业强省。
——建立并完善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推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构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蔬菜等7大农作物育种创新平台,培育10个以上突破性新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水稻、小麦、玉米主导品种实现一次更新。
——打造10家以上销售额超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培育4家以上种子销售额达5亿元左右的种业集团,全省种子销售额突破70亿元,比2015年增长30%以上。
——优势区域种子生产基地水平进一步提升,良种生产能力稳定在8亿公斤以上。除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以外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实现自产自给有余。
——健全省、市、县三级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创新体系
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在此基础上对种质资源进行鉴定、深度评价、重要功能基因发掘和保护。构建高水平规模化的公益性作物育种基础研究平台,建立完善基因挖掘和种质资源创新体系。重点开展分子设计育种、强优势杂交种创制等育种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强检测检疫、抗性鉴定、机械化制种、种子加工、信息管理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常规稻麦、常规油菜、蔬菜、大豆等作物绿色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究。建设(扩建)南繁育种研究中心和北繁基地,改造提升原有生产服务设施。
专栏1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创新工程
主要项目 |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繁殖圃和原生境保护点建设 |
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 |
依托省农科院等单位建设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和繁殖圃,在黄山、池州、宣城、六安、合肥等市建设原生境保护点5-10个。在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基础上,对种质资源进行鉴定、深度评价、重要功能基因发掘和保护。 |
安徽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分子改良重点 实验室 |
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 |
在合肥市等地建设安徽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分子改良重点实验室,着重开展种质资源研究利用等工作。 |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DUS测试中心安徽 分中心 |
安徽省农科院等单位 |
在阜阳市等地建设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DUS测试中心安徽分中心,开展植物新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栽培鉴定试验和室内分析测试、已知品种收集与信息采集(包括无性繁殖植物已知品种活体材料的保存、收集与信息采集)以及测试技术研究等。建设内容为改造检验检测室、新建挂藏室、农资库、农机具室、晾晒棚、网室、晒场等,田间土壤培肥改良、配套道路硬化、灌溉沟渠、田埂、试验地封闭、灌溉机井、蓄水池、微滴灌管网等,购置实验仪器设备和农机具等。 |
安徽南繁育种研究中心 |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
在海南省建设安徽南繁育种研究中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棉花、西甜瓜种质资源材料和亲本种子扩繁、鉴定和异地加代育种。租建科研基地、建设科研楼、专家宿舍楼、农资仓库、农机库、种子储藏室、冷藏室、晒场、农业物联网等科研配套服务设施、购置拖拉机、深松机、插秧机、收割机、脱粒机等必要的种子处理设备和农机具等。 |
安徽北繁基地 |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
在青海省西宁市扩建北繁基地,主要用于小麦、油菜种质资源材料和亲本种子扩繁、鉴定和异地加代育种,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租建科研基地、建设科研配套服务设施、购置拖拉机、深松机、脱粒机、干燥箱等必要的种子处理设备和农机具等。 |
(二)推进重要农作物育种创新
瞄准市场需求,加快主要农作物品种选育,尤其是优质、专用品种选育。依托国家在我省建立的专业化的育种(改良)分中心,建设安徽省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和蔬菜等种业技术工程中心(育种创新基地),集中优势资源开展育种研究,创制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育种新材料,培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资源高效利用、适合机械化、轻简化栽培的重大新品种。支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商业化育种资源和技术等要素与种业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联合开发和委托开发,实现优势互补。
专栏2商业化育种提升工程
作物 |
实施主体 |
重点要求 |
建设内容 |
水稻 |
种子企业及有关育种单位 |
建设水稻育种创新基地4个,培育适于不同生态区、不同茬口直播或机械化作业的高产、优质、抗病、抗倒新品种,重点是部颁二级以上优质品种。 |
引进生物育种先进技术装备,更新仪器设备,配置实验台,建设和改造科研用房等;建设和改造田间基础设施,改善新品种选育条件,提高新品种选育手段,逐步实现田间育种机械化、智能化等。 |
小麦 |
建设小麦育种创新基地4个,选育高产、优质、抗赤霉病和穗发芽等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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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建设玉米创新基地3个,培育高产、早熟、抗病、抗倒、籽粒灌浆和脱水快、适合籽粒机收品种,重点是高粗蛋白、高油、高赖氨酸等专用玉米品种选育,促进粮饲兼用、青贮和优质鲜食玉米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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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
建设油菜育种创新基地2个,培育抗逆性强(抗倒、抗多种病害、耐湿、耐寒、耐裂角、耐密植)、适合机械化生产新品种,培育早熟、耐迟播、适合于晚茬油菜生产的高产优质新品种,培育高产(高产油量)、高效型油菜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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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
建设大豆育种创新基地2个,开展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性新品种选育,筛选适宜机械化免耕精量播种的大豆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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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
建设棉花育种创新基地1个,重点开展多抗、优质、高产、适合机械化生产、轻简化栽培的转基因抗虫棉及短季棉品种选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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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
建设蔬菜育种创新基地1个,重点开展高产、优质、多抗、设施专用型品种选育及名、特、稀品种开发。 |
(三)做大做强种子企业
推进合肥种子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吸引国内知名种子企业入驻合肥,或在合肥建立分支机构,建设面向全国市场的种业产业集群,到2020年,力争合肥种业聚集发展基地种子企业达到80家,种子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占全省种子行业销售收入的70%以上。实施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培育工程。再认定一批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等种业企业开展农作物育种材料筛选、组合选配,自行组织品种试验,直接申报品种审定。支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通过整合区域种业要素与资源,形成较为完善的品种研发与示范、生产与加工、销售与服务体系,建立商业化育种模式与机制,培植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通过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每年重点支持我省大中型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创新和良种基地建设以及参与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引导发展潜力大的种子企业上市融资,努力再培育1-2家上市公司,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作物种业,进一步拓宽种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渠道。强化种业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争取在“十三五”末形成4-5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种业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建立新品种示范网络,完善种子市场营销、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价值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优势区域、企业主体、规模建设、提升能力”的原则,通过整合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提升小麦、大豆、水稻、油菜、蔬菜和紫云英等种子优势区域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建设完善种子生产基地,其中小麦重点在沿淮、淮北和江淮地区,大豆重点在淮北地区的濉溪县、太和县、埇桥区等地,常规稻重点在沿江地区的怀宁县、庐江县、当涂县、白湖农场等地,蔬菜重点在和县、砀山县、萧县等地,紫云英重点在南陵等县。在生产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配套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种子烘干、精选、仓储中心,形成相对集中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提高种子生产、加工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种子供需监测预警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在现有农业保险中,增加制种风险较高的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等种子生产保险。
(五)进一步强化种业监管
严格种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法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化行政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许可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和生产经营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种业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完善种子质量体系建设,加强种子市场监督检查、企业抽查、种子生产基地核查,健全种子例行监测机制。强化种子质量检验、转基因成分检测和进出境种子检验检疫,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建立完善新审定玉米、水稻和小麦等作物品种DNA指纹数据,完善品种DNA指纹数据库平台,加强品种真实性监管,严格执行新品种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原创性、突破性亲本和品种。在五大生态类型区建设和完善全省综合性品种区域试验站、农作物品种审定特性鉴定站和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引导企业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推动种业物联网应用。推进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种业生态环境。
专栏3种业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主要项目 |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全省综合性品种区域 试验站 |
国家、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承担单位 |
按五大生态类型区,分批建设全省综合性品种区域试验站,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全覆盖,逐步实现试验田间作业机械化、试验数据采集自动化、试验结果分析智能化,提高新品种试验承载能力和试验的准确性、科学性。 |
农作物品种审定特性 鉴定站 |
农业科研、教学、种子企业等单位 |
在全省各地建设农作物品种审定特性鉴定站,主要承担国家及本省品种区域试验抗病、抗虫、抗旱、抗高温低温、抗倒、耐渍涝、耐盐碱、水肥高效利用等鉴定任务。重点建设特性鉴定专用设施,完善田间工程,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及农机具,改造实验用房及数据处理中心,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 |
种子管理 机构 |
择优建设一批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用于改善提升品种展示示范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用于土地、农机具租用、种子、化肥、农药、用工、水电等投入,制作展示示范标牌、组织观摩培训等支出。 |
省、市、县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站)建设 |
种子管理 机构 |
扩建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改造实验室,补充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检测设备,改善田间鉴定设施;新(扩)建一批市、县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站),改造实验室,补充检测仪器设备、执法车辆及装备,改善田间鉴定设施。 |
种业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
种子管理机构、协会、企业等涉种 单位 |
分步建设种子监管综合业务平台、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种子质量全程追溯系统、种业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区域试验物联网平台应用系统、品种展示示范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服务平台。 |
(六)提升现代种业人才队伍素质
加强高等院校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为种业发展培养各类技术人才。围绕现代种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学习实践基地。依托重大科技项目、重要创新平台和重点创业基地,通过“千人计划”“特支计划”等途径,建立一批理论水平高、育种经验丰富、人才结构合理的产学研协同育种创新团队;以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为依托,建立一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种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强种子企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领军人才,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种子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七)全面深化种业改革
贯彻实施《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改革品种权益分配制度,充分调动育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行品种权公开交易,杜绝私下交易。推进企业和科研单位自行开展植物新品种测试和品种区域试验,拓宽试验渠道,加快品种试验审定步伐。依法调整审定、登记农作物品种范围。按照生态农业发展要求,修订完善品种审定标准,规范品种审定行为。推进种业简政放权,加强许可后监管。
(八)加强种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支持优势种子企业走出去,与国外种子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开展科研育种和种子生产经营合作,开拓国外市场,扩大种子国际贸易。支持从国外引进种业高端人才、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当地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推进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重大政策的落实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研究解决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保障“十三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种业发展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品种试验、展示示范、种子检测和市场监管条件,保障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加强农作物良繁基地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等骨干优势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种子收储和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农作物种业,拓宽种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三)强化政策落实。落实好国家支持种子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改进现有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评价方式,完善育种成果奖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评价体系,对育成的突破性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推广者进行奖励。加大对制种大县扶持力度,调动基层政府发展制种产业和农民生产优质种子的积极性。对企业引进的科研人才,当地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解决相关问题。
(四)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健全管理队伍,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服务,重点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