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强总理说《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发表日期:2017-02-13 02:03AM 阅览次数:
总理所说的《条例》,是当天会议通过的《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明确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等问题,并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和废弃物回收等制度,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
“我们过去常常形容有些工作是‘几龙治水’,各自为政、相互掣肘;但有时也存在另一种情形,就是职能交叉造成管理分散,看起来好像几个部门共同管理,但最后反而没有一个部门认真管理。”李克强说。
总理随即对此次《条例》修订有关职能整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这就让农业部门真正变得“有职有权”。这将会对加强农药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法治保障作用。
此次修改的《条例》同时明确,生产经营者要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原有处罚措施外,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
李克强说:“要进一步严格监管,从源头上根治农药残留物,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