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混改细则密集出台 多地进入试点企业遴选期

近日,地方国资委密集公布混改细则方案,对申报程序、开展混改的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细致规定。

为激发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今年 2 月 3 日,山东国资委专门印发《关于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另外,天津、上海、广东等省市国资委明确表示,今年将遴选 5~10 家不等的国企作为首批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2 月 6 日,天津市国资委网站《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简报》显示,拟在 5~6 家集团开展集团层面混改试点,力争完成两家试点。

除了广东、山东等地关于混改、员工持股等实施细则出台以外,今年 1 月底,北京、重庆、江西、山西等地 2017 年国资国企工作会议也陆续召开。公开报道显示,上海也将在本月召开一年一度的国资国企改革大会。

责任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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