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给基石投资者开用汇绿色通道 助力内地企业赴港IPO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司长郭松在接受《中国外汇》专访时表示,外汇局允许境内基石投资者经批准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参与境内企业香港IPO,但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结束后,上市公司及时调回资金,并承诺一定比例资金结汇,且境内基石投资者承诺减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后及时调回资金并结汇。

郭松表示,2017年外汇局将加快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资产转让、放宽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回流的限制、研究完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和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债的外汇管理等。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资产转让、放宽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回流的限制、研究完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债的外汇管理等。

郭松强调,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化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格涉及资金来源和去向的材料审核要求,在保障符合国家政策且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的同时,有效控制对外投资过快增长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

郭松指出,外汇局2016年研究提出了专门针对境内基石投资者参与境内企业境外IPO相关用汇安排,以支持境内企业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对境内基石投资者的具体用汇安排包括:一是允许境内基石投资者经批准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参与境内企业香港IPO;二是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结束后,上市公司及时调回资金,并承诺一定比例的资金结汇;三是要求境内基石投资者承诺减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后及时调回资金并结汇等。从设计上看,此安排不仅有利于境内公司顺利完成境外上市,也方便了境内机构投资(基石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投资,还有助于增加外汇的有效供给,起到了“一箭三雕”的效果。

责任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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