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领导来我院调研 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2017年1月18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厉建萌副调研员、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冯汉坤调研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崔野韩处长、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王琦处长等一行6人在省种子站陈坤朝副站长等陪同下来我院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前期调研工作。
上午,广东金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我院作物研究所召集了广州种子商会、广东省良种引进服务公司、广东省金稻种业公司等17家省有关种业商会、企业代表30多人进行座谈调研,与会代表结合企业经营中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下午,我院组织院属科研单位代表召开调研会,易干军副院长、院科管部陈琴苓处长和黄洁容副处长、水稻所肖昕副所长、蔬菜所张长远副所长、果树所曾继吾副所长等共3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厉建萌副调研员首先介绍本次调研的背景,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崔野韩处长深入浅出的介绍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UPOV公约)1978文本和1991文本的主要4个区别,一是新品种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作物;二是保护期延长;三是保护客体从繁殖材料扩大到收获材料和加工材料;四是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EDV)。
易干军副院长代表院对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省种子站领导一行来我院调研表示欢迎,介绍了我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情况,并结合我院植物新品种工作实际,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尽快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加强中国特色作物的保护和利用;二是结合全国各科研机构的特色,建立DUS测试站,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组建;三是加快各类作物DNA基因库的构建,在DUS测试的基础上,完善分子鉴定等辅助手段;四是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查处,构建专业维权人才队伍和机构,切实保障所有权人的利益。水稻所、果树所、蔬菜所等科技人员也纷纷提出了科研中新品种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身工作,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如何加快授权、DUS测试指南的完善、费用的缴纳方式等提出了建议。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崔野韩处长对科技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对科技人员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建议科技人员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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