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积极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
一是积极引导,示范带动,逐步引领农机合作社发展。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们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协会率先注册成立合作社,实施“示范带动”战略,通过越来越多的“典型”不断扩大示范覆盖面,辐射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目前,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124家,农机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4500多万元,社员1986人,各类各种机具保有量12726台(套)。
二是加强帮扶,培育市场,大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优先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作业、优先发放跨区作业证等“五优先”政策。平时积极培育作业市场,为农机合作社提供“用武之地”。委托合作社承担上级的农机作业任务,向上级推荐合作社承担“省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工程”项目;在重点农时季节,帮助农机合作社联系作业订单,2016年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能达到200万亩,可实现总收入13600万元;另外还鼓励和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等业务,目前,土地经营能力最强的宏基农机合作社自身流转承包土地达到4500亩。
三是提要求,给政策,有力敦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市农机局先后出台了《高密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细则》和一批规范和激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敦促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运行,健康发展。综合来看,高密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总体较好,其中,宏基农机专业合作社连续三次被评为“国家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双利农机专业合作社、雨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高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共34次代表高密或潍坊市迎接上级领导的视察调研或外省市农机系统的考察学习。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不仅能够直接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和提升作业质量,而且在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提高农机农艺融合程度、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等方面有综合性成效,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推广、培训、维修以及管理服务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和培训平台,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惠,信息上实现共享,增强了标准化生产和协作意识,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农机户合作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减少了一次性投入,降低了农民的投资风险,使农机作业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已经逐步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中来,农机作业市场的扩张,技术装备更新,作业模式的创新都将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不断为农民搭建起更好、更大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