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粮食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为加快我省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省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

《意见》提出,“十三五”末,全省粮食加工转化率将达到70%;年加工量超过15万吨、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达到15个,培植10个年加工量超过25万吨、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粮食产业集团;创建5个中国名牌粮油产品、10个山西名牌产品;以太原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山西杂粮网”为龙头,形成全省杂粮电商平台体系;建成若干个粮食加工物流园区,促使粮食产业化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该意见的出台,旨在推进我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特色粮食优势,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打造粮食全产业链,促进优质优价、粮食资源转化增值,开发功能性食品,实现山西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协调和持续发展。

《意见》还进一步提出了全省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全省将采取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进优质粮基地建设、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促进主食产业升级、做大做强杂粮产业、加快粮食产业园区和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等。

其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意见》提出,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参股、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多元化。选择一批粮食储备、购销和加工优势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制发展模式,打造区域性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

做大做强杂粮产业方面,提出要充分发挥我省杂粮优势,推进杂粮物流园区建设,扶持一批杂粮加工企业,改善仓储条件和加工工艺,向基地建设和消费需求两头延伸产业链,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出一批具有山西地域独特魅力的杂粮名优特品种和蕴涵山西文化元素的方便化、营养化、保健化功能食品,与文化、旅游相融合,开发和培育杂粮消费市场,建立杂粮产销衔接机制,发展“互联网+电商平台”,拓展杂粮外销渠道。加大杂粮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力度,推进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认证工作,打造一批全国知名、享誉世界的杂粮产品,辐射带动产业扶贫工程。

加快粮食产业园区和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产业优势、资源秉赋和政策环境,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把粮食产业园区建成集基地建设、加工转化、仓储物流、品牌创建、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功能示范区和产业集群。在太行山、吕梁山、晋西北杂粮主产区建设杂粮交易中心;在小麦主产区重点建设各类专用粉及面制主食的加工产业园区;在玉米主产区重点建设以生产淀粉、淀粉糖、饲料为主的玉米深加工产业园区。与国家战略布局相对接,加快实施我省粮食现代物流建设规划,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结合国有粮食企业的退城进郊,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现代粮食物流项目建设。完善重要的粮食物流节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