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对106家代销种子经营户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农户合法权益,肥城多举措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对代销的种子经营者实行登记备案制度,106家企业、经营户参加登记备案,备案产品100多个。

抓好种子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与代销人员的经营行为,与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及经销大户签订了《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做到种子来源、经营手续、经营行为合法,种子质量指标达到国颁标准,坚持诚信、文明经营,保证种子质量。切实在源头上控制假劣种子进入肥城种子市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买到“放心种”。

进一步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秩序。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假护农”行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顿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及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用种安全。

(纪宗玉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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