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充分共享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制度性改革,如何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明确从哪里入手,重点改什么,应该怎么改,对于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具有重大意义。《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找准了主攻方向,指明了前行路径。

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所谓千头万绪,需要提纲挈领;千军万马,需定主攻方向。农村集体资产种类多、情况杂,改革课题繁杂,但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摸准题眼所在。对于土地、森林等资源性资产,这是农民的“定心丸”,改革要继续抓好确权登记颁证,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确保现有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对于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等非经营性资产,改革要解决“管好、用好”的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为集体成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管好、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此次改革的重点,也是当前农民最关心的事,改革要着力推进清产核资和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家家都有一本难算的账,更不要说把村集体几十年的一本老账算清楚。但是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共同的财富,只有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集体资产改没了、改小了、改虚了。可以说,清产核资是改革的基础,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稳步推进。同时,摸清家底的过程也是制度形成的过程,是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不断强化的过程。要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财务管理、审计监督要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决不允许“小官小贪”“小官大贪”破坏改革成果。

量化股权、界定身份,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时间久了,每家每户的成员都会有出有进,如何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就成为此次改革最难啃的骨头之一。在一些情况复杂的村,面临着要处理几十种同时存在的成员身份情况。可要把集体经营性财产权利交到农民手中,让农民变成股民,解决谁有份、怎么分的问题是首当其冲绕不开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农民财产权利的公平确权。在界定过程中必须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统筹考虑多种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同时,还要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落实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利。村集体经济股权设置稍有不慎,就会埋下不公平的隐患,危及农村社会稳定。身份确定了,改革还要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

构建体系、壮大集体,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确权而不是分家,这是改革过程中必须明确的一条硬杠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绝不是将集体资产“一分了之”,更不是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拆而散”。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体系,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利,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改革红利切实做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分享的“大蛋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在改革过程中既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避免主体权利虚置;也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使其做大做强;还要多措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因地制宜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尊重创新、加强领导,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保障。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必须明确责任分工,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既要坚定党的领导,也要践行群众路线,将做好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创造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以足够的历史耐心、担当精神来推进改革创新。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积极稳妥的原则不能动摇,由点及面、先试点再推开的改革思路不能改变,要继续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改革试验,为更充分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勇探新路。

今后几年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改革越往前走,面对的问题和困难可能会越来越多,我们要把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把关键环节抓紧抓好,稳妥推进,试点先行,依法改革。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民的改革积极性,把这项重大的改革真正抓好,释放出改革的巨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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