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开展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项检查

2016年12月12日至16日,江苏省盐城市农委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分两个组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查验核实。

本次检查共入户检查购机户109户,检查以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高效植保机为主的各类补贴机具173台。核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对象43个。从检查情况看,11个县(市、区)能够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规范操作补助程序,加强监督检查,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通过实施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等情况,客观考评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加快形成市、县、镇三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运行机制,提高执行政策绩效。各地在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中,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切实可行、资金管理规范、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了土壤肥力,极大地促进了农作物秸秆“双禁”工作的开展,为生态盐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有效提高了农机化装备水平,促进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下一步,该市农委一是督促各县(市、区)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逐项研究,采取措施,全面整改完善,严格经销商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教育,确保资金、干部安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绩效考核取得成效;二是严格按照省农机局、财政厅下发的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办法规范实施,坚持“夏季为主、秋季适度”的原则,完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三是按要求加快做好对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主体和面积的核查、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保证让还田者得益,加快资金兑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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