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力争用五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表日期:2017-01-04 11:59PM 阅览次数:
3 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对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了解读。韩长赋表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意见》明确将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等非经营性资产。经过多年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集体资产。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66.9 亿亩,各类账面资产 2.86 万亿元,大体上全国平均每个村的集体资产为 500 万元,东部地区的村可达到近千万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 2017 年开始,力争用 3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 5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责任段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