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

政策解读

12月8日,发改委等六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情况。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设施农用地的发展,在这方面的用地支持,最大的支持就是明确设施农用地是按农用地进行管理,而不是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调整农地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刘明松表示,国土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上予以支持,为了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目前《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的批准,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调整方案》充分考虑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合理调整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的规模,并明确要求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促进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农村产业用地予以支持

第二,在土地利用计划方面予以支持。国土资源部政策明确,各地单列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时候,要安排不少于国家下达当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村产业灵活发展用地需要,为农民住宅、农村发展等提供用地保障。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由各省区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的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建设单独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严禁设施农业用地从事非农建设

刘明松还表示,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设施农用地的发展,在这方面的用地支持,最大的支持就是明确设施农用地是按农用地进行管理,而不是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归经营者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政府签订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和土地复垦义务后就可以从事设施农业生产。同时,为了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明确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建设范围,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从事非农业建设,要确保农地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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