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取得新进展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农委联〔2016〕40号《关于印发《2016年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要求,佳木斯市农委组成市审核小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拟建农机合作社进行了逐一审核,经市农委审核小组审核确定,确定同江市东岗等18个合作社为2016年新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佳木斯市现代农机合作社总数由去年的101发展到今年的119个。

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和佳木斯市财政局{佳农联发〔2016〕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确定2016年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名单的通知》,要求新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必须严格按照《2016年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到2017年末要达到省规范社建设标准。农机合作社实行属地管理,县(市)、乡(镇)两级政府是合作社的监管主体,负责对合作社的全面监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市)农机、经管等部门要对合作社建设、经营管理、财务核算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佳木斯市现代农机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