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公示可享受农机作业服务补贴对象及作业面积

为确保农机作业服务补贴政策公正、公开、透明实施,近日,浙江萧山区公示可享受农机作业服务补贴的对象及其作业面积,征求异议,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粮食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萧山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该区整合农机作业补贴和集中育秧补贴,统一实行农机作业服务补贴政策,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早稻140元/亩);对油菜机械化收获的补贴标准为40元/亩。补贴资金由作业服务主体申领,并将80%的补贴资金通过抵扣作业费方式传导给种粮农民。

2016年,经所在镇街(区级粮油联合社)核实上报和区农机监管总站组织抽查,全区有21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农机作业服务,共完成油菜机收面积1164.5亩、早稻机插面积1470.3亩、晚稻机插面积15749.14亩。

公示明细表包括服务主体、服务的农户姓名、地址和面积,在萧山农机水利网和萧山农业信息网公告栏公示,在所在镇或村张贴纸质稿。异议处理完成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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