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3市县现有育制种基地可申报

记者昨日从国家农业部官网获悉,为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提高试验基地的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业转基因试验的源头监管能力,国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将于近期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海南省南部的三亚、陵水、乐东等3市县现有育制种基地可申报。

根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昨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所需的条件,除须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试验基地》要求外,在设施条件、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还需满足相应的要求,具体如下:

设施条件: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隔离距离,隔离距离内无所试验转基因植物的野生近缘种;具有可控制人畜出入的围墙或永久性围栏;具有工具间、工作间,必要时应具备网室、网罩、旱棚等附属设施;有控制人员和物品出入及防止转基因生物意外带出的设施;试验基地及其重要场所有明显标示等。

组织管理:试验基地的依托单位为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并具有1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试验基地负责人熟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具备3年以上转基因研究或试验经历等。

制度建设:制定有人员和物品的出入授权与登记制度、试验审查制度、材料引入与转出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档案管理制度等。

据了解,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的遴选主要分为材料申报、专家评审、公布结果三个阶段。按规定,申报对象需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5份报送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处。

(刘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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