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3年乌市良种补贴478余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今年乌市落实国家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根据兴安盟农牧业局、财政局《关于兴安盟2013年国家和自治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落实良种推广补贴面积433742.01亩。其中:玉米342811.94亩;大豆1200.8亩;水稻89729.27亩,并分别落实到乌市4个镇、1个办事处和一个园区管委会的68个村(嘎查),补贴玉米涉及农户14940户,补贴大豆涉及农户126户,补贴水稻涉及农户7216户,总补贴金额478.6066万元。今年良种推广补贴标准继续执行玉米每亩补贴10元,大豆每亩补贴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的标准,并通过一卡通补发给农民,其中:玉米补贴资金342.8119万元;大豆补贴资金1.2008万元;水稻补贴资金134.5939万元,做到应补面积全覆盖。
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在乌市已经连续推广多年,对乌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收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乌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按“三报、三查、三签字、三公示”的程序进行,从6月28日到11月25日利用近半年的时间多次抽调相关人员到各镇、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反复进行核查,确保补贴面积准确无误,通过对每个农户补贴面积、作物种类核对,做到上报财政部门的电子版数据与上报市良种补贴办公室的档案表格数据完全一致。三报:由村民组长将农户申报面积详查把关后上报村委会,村委会核实后上报镇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镇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抽查后上报乌市农业和财政部门;三查:即村民组长负责对每户农民种植面积进行详查,村委会组织人员逐村民小组核查,镇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人员逐村进行抽查;三签字:即各级核实无误后,由“三长”签字,即村民组长、村长(村委会主任)、镇长(办事处主任、园区管委会主任)分别签字审核把关,并对本辖区面积的数据负责;三公示:即村民小组公示到户,村委会公示到村民小组,镇(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公示到村。以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半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