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工作

临潼区国营苗圃《种子法》宣传工作在单位领导的协调组织下,于10月18日全面启动。

新修订的《种子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截止目前,宣传工作已经覆盖了代王、零口、何寨、雨金、任留、马额等街办,共出动车辆6台次、人员15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主要通过村镇集市,播音喇叭、发放资料等宣传方式,大力提高广大群众对《种子法》的知晓率,着力规范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育种、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用种质量安全,推动种子种苗产业化,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

(朱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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