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产硫酸铵存在补贴行为
发表日期:2016-10-28 08:57AM 阅览次数:
美国商务部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硫酸铵存在补贴行为。
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说,初步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上述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补贴幅度为206.72%。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为回应得克萨斯州肥料生产商PCI氮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于今年6月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明年1月和2月对上述调查做出终裁。如果两家机构均做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硫酸铵主要用于肥料生产,适用于各种土壤和作物,也可用于阻燃材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工业生产。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去年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金额约为6200万美元。
责任温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