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县开展新《种子法》培训

为增强全县种子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推进依法开展种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2016年10月19日,长宁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组织开展了种子经营人员新《种子法》培训会。此次共培训人员共计100余人。

此次培训会以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种子法》作为重要内容,并围绕新《种子法》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经营形势进行分析,同时对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应对处理、农作物药害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种子经营人员对新《种子法》的认识和理解。会后,种子经营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在种子经营过程中,要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绝不经营假、劣种子,要积极主动配合种子管理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作出努力。

(长宁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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