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洱源县规范市场监管严查种子质量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转变种子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管理者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洱源县农业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市场监管,严查种子质量。
一是严格审查品种审定情况。按照《种子法》第15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必需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通过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在其适宜种植区推广使用,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引进相邻省的主要品种必须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批准,并获得《主要农作物引种批准书》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引种备案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种植区域及引种数量销售种子。对不按规定销售的种子,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严格种子标签管理。对经营的种子按照标签管理办法,进行了严查细审,对标签标识不全、品种名称不明、标签标识内容不符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行为。
三是加大种子质量抽检力度。为质检为技术支撑,从严处理不合格种子,共抽检种子杂交玉米种子样品210份,水稻种子样品50个,依法对发芽率不合格的19份杂交玉米种子进行了处理,杜绝伪劣种子坑农害农。
四是严格审查种子经营档案和销售台帐。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经营档案及购销票据,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没有经营档案或档案不完善、不规范的经营单位,责令建立和完善,对拒不建立的责令停业。同时对种子经营单位的进销货票据进行了检查,从源头抓起,切断了假劣种子流通渠道,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 (赵双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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