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科技创新要跨“五道坎”
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就种业而言,科技创新是推动行业稳步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力。目前我国种业科技创新初见成效,正逐步缩小与国际领先国家的差距。
9月27日,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邓光联在双交会种业高峰论坛上谈到种业科技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时说:“种业科技创新的基本经验可以总结为5点:企业高管的认识程度是开展科技创新的关键;利用科研院所的优势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是开展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是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特色;开展生物技术育种是企业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
除了成功的经验外,还有一些制约因素阻碍着种子企业的科技创新。在邓光联看来,种业科技创新还要跨过“五道坎”。
“人才短缺依然是制约种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邓光联说,“目前,我国种业高端育种人才大都还是集中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多数科技骨干人才不愿意放弃‘铁饭碗’去企业冒风险。企业所需要的核心人才进不来、留不住,科研人员不愿意到种子企业工作,很难形成较稳定的研发团队。”
除了人才,种质资源匮乏也是制约种业科技创新的主要障碍之一。“由于我国种子企业产业化时间不长,开展育种创新的时间更短,搜集和拥有的种质资源及材料非常有限,企业拥有的品种资源零散而不系统,很难快速在品种选育上有新的突破和进展。”
经费投入不足同样是一个制约种业科技创新的主要问题。目前,政府科技补贴项目侧重于支持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投放到企业的支持仍然不足。而近几年处于低谷的种子市场更给科技研发带来一抹阴霾。“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有些企业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科研投入力不从心。”邓光联说,“还有少部分企业对科技创新缺乏足够的信心,只顾眼前利益,不愿意花资金投入科技研发工作。”
分子育种技术可以极大地缩短品种选育的时间,然而这些技术还未能普及。“我国部分种企采用现代分子技术育种才刚刚起步,绝大部分种企主要以经验育种为主要手段。”邓光联告诉记者,“选育品种的方式和手段比较原始是制约种业科技创新的又一个主要原因。”此外,多数种企在数据的分析方面,还不能使用数据软件进行管理,不能应用分子技术快速考察与目标性状相关的其他性状,难以及时对目标性状做出预期,再根据预期在田间进行人工选择,育种手段相对落后,育种效率也还比较低。
科技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是阻碍种业科技创新的重大问题。种业领域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表现突出的是套牌侵权行为,将适销对路品种装在自己的包装内,以逃避处罚;更有甚者直接销售未经许可经营的品种,严重挫伤了科技创新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保护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严重地阻碍了种业科技创新。
“对于种子企业而言,做好自身定位很关键,若定位不准,可能出偏差,走弯路。”邓光联分析说,“我认为,若定位于大型种子企业,一定要重视科技创新,特别是把育种科技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对于小型种子企业而言,可以不考虑育种;中型企业可以依托大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开展育种。此外,还要做好种业科技创新的规划,包括育种的作物种类、主要针对区域及布局,发展步骤、人员组成、时间进度等。”
责任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