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官员:土改先须先对法律进行修订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9日讯,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周四表示,现行的《担保法》和《土地管理法》的部分表述与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方向存在矛盾,下一步需要对法律进行修订。

张红宇在周四举行的一场讲座上表示,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但当前的《担保法》、《土地管理法》的表述与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有矛盾,例如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都是不可以抵押的,这些法律条款需要按照改革需求进行修订。

张红宇表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是一个重要方向,用益物权是他人所有的情况下拥有的经营使用处分权,很大程度上用益物权近似所有权,但过去长时间内并没有完全赋予农民。

他提到,关于农民进城以后,宅基地怎么处理,宅基地能不能抵押,能不能作为担保物等等,在很长时间内都是法律和政策争议的焦点,现在三中全会对此有了明确的态度。

    (文章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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