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农产品”仅有标签就够了吗?

日前,广东省食药监局起草的《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意见稿规定,销售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食用农产品,必须在产品和柜台进行明显标注。广东省食药监局新出台的规定,给了转基因食用农产品一个详细规定,允许销售的转基因食品,必须要有明显标识。也就是说,你可以销售,但不能偷偷摸摸。

这是一种折中的办法。对于转基因食品而言,一直处于舆论交锋状态。有的专家认为转基因是个好东西,不能因为“隔壁王大妈”反对,就不进入市场,毕竟“隔壁王大妈”不是专家,不知道转基因食品的好处。有的专家则坚决反对,他们认为转基因食品对身体健康有危害。无论是坚决支持,还是坚决反对,都是不可取的,都是极端的。广东的新规定,就起到了折中的效果。可以销售,但是必须进行信息标注。

这样一来,就把选择权交给了百姓。想购买转基因食品的,认为转基因食品是有好处的,可以光明正大地购买此类产品食用。不想购买转基因食品的,看到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也可以敬而远之,绕道而行,“隔壁王大妈”也有不食用转基因食品的权利。想吃的能买到,不想吃的能不莫名其妙地买到,这才是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的正确打开方式。

现实生活中,一些转基因食品也是安全的,因为已经经过了严格实验和检测。不过,由于在销售的时候偷偷摸摸,就导致了各种舆论的较量。转基因食品再好,也需要透明销售。不能为了提高销量而故意隐藏转基因信息,不能混杂在普通食品里一起销售,因为这实际上是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所以说,广东省的转基因农产品销售的规定才是理智的。不过仅仅有了“转基因食品标签化”销售的规定还远远不够,必须再细化规定。比如说,有的转基因食品也进行了标识,问题是它的标识让很多人如同雾里看花,根本看不明白。有的会故意用英文或者是拼音代替;有的虽然有汉字标识,却设计在了包装袋最不易看到的地方,容易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购买。所以转基因标识必须要详细规定。转基因标识必须使用汉字,必须占据外包装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是二分之一,绝对不能放在包装的封口和封底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不太显眼。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必须让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到。

转基因食品应实现专柜销售。鉴于转基因食品目前多是与其他食品混杂在一起销售的,容易让消费者无意间装进篮子里,应该设立转基因食品销售专柜或者是专区。这样一来,消费者就能更加明晰地知道哪些食品属于转基因。“转基因产品标签化”,是把选择权还给了百姓。想吃的能买到,不想吃的可以回避,这才是转基因食品销售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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