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贯彻实施新《种子法》严格把关秋季供种

为切实抓好我省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管理工作,保障用种安全,省种子站首次按照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要求,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组织辖区县 (市、区)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销售无标签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内容不真实等违法行为,以及组织辖区县(市、区)开展备案工作,指导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

本次检查重点作物是小麦油菜以及蔬菜种植大县的蔬菜等农作物种子,检查重点对象包括近年监管发现存在问题、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涉嫌违法种子企业、市场和经营门店。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资质、经营备案、销售台账等。省种子站还将组织各市州开展交叉检查。

保障供种数量保证供种质量

省种子站在本次检查中特别要求,各地要切实组织开展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供需及价格信息调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作物、分品种的种子供求、价格情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维护市场稳定。对品种需求有特殊要求的地区要予以重点关注,做好地区间和品种间余缺调剂,确保及时供种到位。

各地种子管理部门督促种子企业,强化质量责任主体意识,指导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对各批次种子进行全面质量检测,避免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加强精选加工和包衣处理,提高种子质量水平。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适宜品种种植布局,引导农户合理选择适宜品种;督促企业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适期适量播种,扩大药剂拌种比例,提高播种质量。

明确工作细则确保任务落实

本次秋季供种检查是第一次按照新《种子法》和相关配套规章实施,省种子站制定了详细的检查细则。在9月5日前完成了抽样,9月10日前完成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应做到全覆盖检查;抽查样品应覆盖辖区内经营品种的30%以上。

9月5日前各市州 (区)种子管理部门填写已抽查小麦、油菜种子样品信息汇总表 (包括扦样单位、扦样单编号、样品编号、被抽查单位、标称生产商、品种名称和品种审定编号等),确保信息准确。省种子站将选取部分样品进行送检。

本次常规质量指标由各地自行组织检测,转基因、品种真实性检测由省种子质检站检测,被农业部选取的样品,由农业部指定检测指标和检测单位。待检测完毕后,省种子站将把检测结果及时书面送达送样单位或被抽查单位,留存现场签收记录。被抽查单位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结果通知15日内,向省种子站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说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测结果。省种子站将在检验机构配合下,及时对异议进行核查和书面答复。

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对检查发现的品种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所在农业局,逐一立案,彻底查清涉案种子源头,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严进行查处,并于11月25前将案件查处结果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报送省种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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