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站深化改革 加快提升种业创新能力
发表日期:2016-09-28 10:42AM 阅览次数:
坚持依法管种,全面提升种子法制建设水平。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新《种子法》立法理念之一。对此,市种子管理站坚持厘清界限,该放的要放到底,该管的要管到位,把工作重点由事前许可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力量打击套牌侵权。二是明确新任务、新要求。新《种子法》增加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经营者备案、质量认证、可追溯管理、资源合作审查、省级种子储备,简化了省间引种管理,下放了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许可权等,各级任务均有所增加。该站将明确新任务要求,理清思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培训。该站抓紧抓好新《种子法》宣传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巡回讲解等培训活动,不仅在管理部门,也面向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经销户,让整个行业尽快了解新法,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四是积极参与种子法配套规章的修订工作。目前,部分办法已经开始修订,该站积极学习和参与办法的修订宣贯,并且结合北京市种子管理实际,主动研究、修订地方性规章、办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适宜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北京市种子管理站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把促进创新摆在种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一切工作,积极配合以科技创新为重点的种业体制改革政策,释放企业创新活力。此外,严格品种审定,提高试验水平,升级种子区县“1+10”品种试验展示网络体系,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进一步完善“1+10”种子质量监管体系网络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营造鼓励企业自由竞争、促进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推进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在品种管理上,加快抗病、抗逆、安全性高、资源节约型的“绿色”品种审定;在品种推广上,发挥“1+10”展示体系、企业协会、互联网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主要粮食作物实现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发掘品种“绿色”潜力。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推进种子生产布局优化。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北京农业发展的土地空间不断减少,水资源约束限制不断加大,一些高耗水作物品种的种植有序退出。市种子管理站将根据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区位等条件,扬长避短,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具有本地域优势的特色主导品种,深入挖掘产业增长潜力,实现最优产业与最优区域、最优资源与最优品种的协调匹配。同时,从提升北京优势主导产业、满足国内外用种市场需求、顺应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三个方面确定优先发展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发展区域,构建优势品种主导、功能性品种协同提升的统筹发展格局。
坚持开放发展格局,实施种业跨区域协同发展。由于受到较大的资源约束和空间限制,北京种业基地外移,拓展外埠种业发展空间,形成跨区域协同发展是大势所趋。该站结合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京津冀种业协同发展机制为核心,以黄淮海“1+8”种业合作联盟为外延,把北京种业发展放在更大的格局中研究谋划。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继续在品种管理、行业管理、市场执法、科技转化等跨区域协作领域中有所作为。 (李庆国芦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