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县“五举措”抓制种大县奖补政策落实

今年以来,溆浦县以打造“种业强县”为目标,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重点扶持、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多举措全力推进制种大县奖补政策落实。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政府制定了《2016年溆浦县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制种产业实施方案》,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2016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制种产业奖补办法》,明确了建设项目和奖补标准。
二是明确建设目标。2016年县政府计划利用制种大县奖励资金1300万元,整合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等涉农项目建设资金1960万元,建温室智能化育秧工厂1座、种子质量检测室3个、气象观测点3个、种子烘干中心5个、晒场16000平方米、仓库6000平方米、育秧补水系统3456平方米、育秧温室2600平方米、河坝5座、山塘10座,改造排灌渠道20千米、机耕道10 千米,购置育秧架300台、烘干设备10台,补贴无人植保飞机6架、母本插秧机40台,并对制种模式和机制创新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规范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和绩效评价制。设立资金专户、专账、专人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农业局、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单位按照《2016年溆浦县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制种产业实施方案》要求给予奖补。严禁挤占、截留、套取、虚报、冒领和贪污项目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局、财政局和制种乡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建设。具体由县农业局负责基地建设规划,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开展技术服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种乡镇配合农业局、财政局,做好制种面积核实、项目物资收发、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溆浦县杂交水稻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效益,全面推进制种大县农业现代化进程。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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