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调研组到湖南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调研
发表日期:2016-09-24 10:49AM 阅览次数:
崔野韩处长指出,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种子法》专门增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一章,表明国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现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沿用至今近20年,其中多项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急需进行较大幅度的修订完善。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将重点在4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引入新的制度机制,科学划分原始创新品种和实质性派生品种,重点加大对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二是适度延长保护期限,对资源亲本、子一代品种分别实行不同的保护期限,确保有实用价值的优质亲本资源得到较长时间保护。三是拓展育种者权利范围,育种者不仅对繁殖材料拥有排他的权利,对收获材料也赋予其相应的权利,以有效解决维权取证难的问题。四是简化申请审查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网上申报制度,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尽可能提高植物新品种授权审批工作效率。
省农委种子管理处调研员廖振坤陪同调研。(湖南种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