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供销社”力促农村电商发展更精准
9月12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的电子商务工作会议在江苏常熟召开。会上,就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进行探讨和部署,并且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 “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重点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互联网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努力打造一股农村电商服务的中坚力量。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加快打造“网上供销社”。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在会上指出,从2014年开始,总社将电子商务作为加快发展现代流通、实现“二次创业”的重要抓手,初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工作的目标方向、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始终坚持为农服务这个根本方向,不断完善电商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努力成为农村电商领域的“国家队”。
事实上,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大有可为,无论是产业基础还是发展条件都比较好。全系统有两万多家涉农企业、15万家专业合作社、35万家综合服务社以及100多万个经营服务网点,线下实体资源丰富。特别是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了解农民,熟悉农村市场,有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有长期得到农民信任的服务品牌,在发展农村互联网,尤其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中,有独特的优势,更有利于助推农村电商精准发力。
比如,注重突出农产品(12.38 +0.49%,买入)特色,创新流通方式,通过自建平台、依托第三方平台、微商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和各类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网上销售,打造农产品网销品牌,拓展农产品销售空间。同时,面向县、乡、村提供技术培训、软硬件支持、营销策划、商品展示等电商服务。
去年,河北省供销合作社依托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聚合全省优质农产品,开展农产品大宗交易,实现交易额830多亿元;重庆土特产电子交易平台,去年8月上线运行,目前已有合川桃片等70余种名优土特产品挂牌交易,带动了当地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去年11月5日,“供销e家”全国电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至今,该平台已与31个省(区、市)的近700家市县供销社实现对接,上线品种达4万多种。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电商中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又如,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实体店信息化改造,目前整个供销社系统已将7万个各类基层经营服务网点改造成村级电商服务站,促进了线下资源与线上网络的连接。以浙江衢江区供销社为例,通过整合乡村两级经营网点,建设 “乡村淘”农村电商服务站,覆盖了90%的乡镇和80%的行政村,为农民提供日用消费品代购、农特产品代销等网上经营服务。
在电商发展模式方面,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比如贵州,自建平台,在省级建设“贵农网”,在县级建设电商运营中心,在乡村建设电商服务站点,目前已建成“贵农网”县级电商运营中心43个,农村电商服务站3972个,上线运行不到半年就实现销售额达10多亿元;新疆与知名电商阿里巴巴合作建设淘宝 “新疆馆”,成为集中展示新疆特色农产品、民族文化、休闲旅游的重要窗口,带动新疆中小微企业1000多家,年销售新疆特色林果15亿元。还有一些市、县供销社,发挥熟悉本地市场、配送成本低的优势,通过基地直采、冷链配送,开展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服务,顾客网上下单,就可以享受配送到家的服务。
王侠在会上指出,目前,全国供销社系统共发展省级电商平台80个、县级电商平台973个。今年1-6月,电子商务交易和在线商品销售总额达到3092亿元,同比增长85.7%,占全系统销售额的比重超过15%,电子商务已成为供销合作社增长速度最快的新兴业务板块。
不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少。比如,对传统商贸流通比较熟悉,对互联网经济的新特点、新规律,相对比较陌生,尚需一个适应过程;电商市场主体和平台规模普遍较小,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碎片化、同质化严重;线上渠道与线下丰富的资源结合不够紧密,实体网络潜在优势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形成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多数电商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等。但总体而言,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商是大势所趋,机遇大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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