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试点实行耕地轮作制度

本报讯 据悉,黑龙江省开始探索实行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耕地轮作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一批有利于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种地养地相结合、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的轮作生产技术模式,探索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耕地轮作制度。该省每年开展耕地轮作试点面积为250万亩。
黑龙江省实行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将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实行集中推进。鼓励以乡、村为单元,优先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轮作试点,确保有成效、可持续。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突破作物轮作关键技术瓶颈,以用地养地相结合,探索科学合理的轮作栽培技术模式,确保试点效果。三是尊重农民意愿。四是稳定农民收益。五是坚持公平公正。提高工作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
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将在黑龙江省北部第四、五积温区的黑河、伊春等县(市、区)和农垦九三、北安等管理局的传统大豆主产区开展,地块每年保持不变。 (汪骆)

(责任郝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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