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办《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科研、企业)培训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精神,加强种子科研、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广西种子管理局于9月8日在桂林举办全区《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科研、企业)培训班,全区相关科研单位、持证种子企业法人以及桂林市及辖区农业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广西种子管理局祁广军局长在开班仪式上指出,新《种子法》集中体现了三大立法指导思想:一是鼓励创新发展,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学习贯彻新《种子法》必须准确把握这些精神实质,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不断推进种子管理工作。同时,要面向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经销户进行普法宣传,营造知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广西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郭小强主持开班仪式,唐忠平调研员及有关科室领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进行解读,并讲解网上申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软件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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