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修订实施《种子法》办法座谈会召开
发表日期:2016-09-11 10:44AM 阅览次数:
座谈会上,万州、涪陵、黔江、渝北、巴南、江津等区县种子机构代表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围绕种子管理机构设置、工作开展、《种子法》宣贯等情况,以及重庆市实施《种子法》办法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赵月奎站长边听边记,不时与大家讨论交流,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这些建议。
赵月奎站长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各区县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区县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种业企业引导、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种子质量纠纷查处、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示范推荐、品种试验、品种面积统计、生产价格供需监测、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等十项基本职责,法律授权必须为,为之有效;要积极保持好部门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办公系统、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及时沟通信息、交流工作,确保信息上协调一致、工作上协同配合,共同为重庆种业做出更多的亮点和成效。 (重庆种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