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定品种引种试验和备案材料申报通知
发表日期:2016-09-09 10:44AM 阅览次数:
赣种字【2016】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和指导引种者做好品种引种试验和备案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种者
引种者应为种子企业,并对所引种备案品种具有经营资质。持有A证、B证的种子企业可引种主要农作物杂交品种和常规品种;持有C证的种子企业可引种主要农作物常规品种。
二、引种试验
引种者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适应性、抗病性试验,建议做2年。适应性试验建议至少按生产试验方式设计试验,并按其规定的内容进行田间数据记载。全省按设区市行政区域划分11个引种区域,每个拟引种区域内应有适应性试验,试验点数不少于1个/年。水稻抗病性试验建议委托省区试稻瘟病抗性鉴定点承担,并按其规定的内容进行田间数据记载,试验点数不少于省区试稻瘟病抗性鉴定点数。其他主要农作物抗病性试验建议由引种者自行安排,每个拟引种区域内抗病性试验点数不少于1个/年。
三、备案材料
备案申报书包括:1、江西省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附电子版);2、拟引种备案品种适应性试验总结报告;3、拟引种备案品种抗性鉴定试验总结报告;4、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5、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公告复印件;6、引种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其他材料。具体见附件。备案材料报送时间:早稻9月30日前;一季稻10月30日前;晚稻和其他主要农作物11月30日前。备案材料请专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送达。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江西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联系人:彭从胜,电话:0791-86266464.
四、备案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引种者、育种者、审定编号、备案公告号、引种适宜种植区域、品种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风险提示、咨询服务信息等。
2016年9月7日
相关附件:江西省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申报书 (江西省种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