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正式启动《种子法》配套规章宣贯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于2016年6月29日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8月15日和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让我省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及管理者及时、全面地学习这些新的配套规章,了解它的精神实质,在种子选育、生产经营、市场监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新法、新规,顺利完成新旧法规的衔接过渡工作,推动我省种业的创新发展,我局派出3名业务骨干参加了部里举办的《种子法》配套规章培训。昨天,省种子局在沈阳举办了新修订《种子法》配套规章培训班,各市、县级种子管理处(站、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省发证种子企业负责人以及省种子管理局等300余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
下一步,我省将采取集中培训和逐级培训的方式,把新的配套规章宣传贯彻到全省种子系统的所有相关人员,争取做到全覆盖。 (辽宁省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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