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发展要“倒逼”,更要靠创新驱动

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已正式列入《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这是经历漫长争议之后中央领导做出的重要决断和部署。回顾近年我国转基因生物育种的研发进程,可以说规划的提出是倒逼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双向作用的结果。

1、转基因技术发展过程中倒逼不可避免

科学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科技成长之路充满曲折和艰辛。许多新技术发展之初往往不为公众理解和接受,特别是围绕一些具有重大产业变革前景、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颠覆性”技术,少数人出于种种原因更会妄加攻击和阻挠,争议就更加激烈。然而,新生事物的成长、新技术革命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倒逼”技术发展的现象更是经常发生,或因生产急需,或为形势所迫而不得接受技术和产业的变革。此时若能乘势而上,急起直追,倒有可能抓住新科技革命的机遇,甚至实现经济的腾飞;若是固步自封,抱残守缺,则将步步落后,终被飞速前进的时代列车所遗弃。

环视转基因育种发展之路,诸多国家起初往往也是靠倒逼,其中典型之例莫过于巴西了。早在1996年,巴西农民就发现种植转基因大豆能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当时因受禁用转基因的《环境法》的限制,要想购买转基因大豆种子只能靠边界走私,然而严厉的监管和惩罚却未能遏制非法种植的不断扩大。2003年新政府上台,看到发展转基因不仅没有安全隐患,反倒能增加农业生产和扩大出口贸易,于是制定了支持转基因发展的新法律,变“堵”为“疏”,强力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不到10年,巴西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一跃为世界第二,增速更位居全球之首。

我国转基因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倒逼现象也不少见。当年如果没有棉铃虫的肆虐、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外国公司的打压,我国转基因抗虫棉研究恐怕不会迅速上马;如果没有棉农的强烈呼声,国产抗虫棉也不会在短短几年间就推广至所有的植棉大省。同样,如果没有进口产品的挑战,我国也不可能快速完成抗病毒番木瓜自主研发并实现产业化。近年东北农民深受玉米螟等害虫危害,得知转基因玉米能抗虫、防霉变、少用农药、安全有保障,自然趋之若鹜,千方百计寻求发展。虽然按照现行法规,对尚未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产品要严加监管,不准销售,但换个角度看,也须因势利导,加快我国自主研发,及早批准和推进转基因抗虫玉米产业化。

2、我国已初步建成转基因育种技术发展体系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转基因生物育种研究就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在“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针的指引下,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包括基因克隆、遗传转化、品种选育、安全评价、产品开发、应用推广等环节在内的转基因育种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体系;拥有了一支达到国际水准的优秀人才队伍;一批创新型生物育种企业脱颖而出并迅速成长。特别是2008年《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更为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虽然目前我国转基因科技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同某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但已拥有抗病虫、抗除草剂、抗旱耐盐、营养品质改良等重要基因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棉花、水稻、玉米、大豆等转基因作物基础和应用研究已形成一定特色和相对优势,并取得了一批达到或领先于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具备了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3、转基因科技发展今后更要靠创新驱动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特点是除了关注科学技术研究本身以外,更加瞄准国民经济主战场,更加针对面向科技前沿和国家发展重大需求,重点聚焦于科技原始创新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并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规划》中围绕转基因育种,不仅制定了“推进新型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重大产品产业化”等具体指标,而且明确提出了2020年的宏伟目标——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整体水平跃居世界前列。值得注意:从目前转基因科技只是具有“一定特色和相对优势”到五年后“整体水平跃居世界前列”,这是一个巨大的跨越!不仅意味我国转基因研究必须加快创新步伐,政府管理、科技和产业发展体制机制都必须深化改革。显然,我们面对的是一项无比艰难的任务,一场极为严峻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如果我们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整整一个时代

我国转基因生物育种发展正处在关键时刻。如果听任极少数人肆意妖魔化转基因和干扰政府决策,社会就会陷入无谓之争而乱象纷生,我国就将失去科技革命发展的难得机遇,积多年努力获得的转基因成果将会得而复失。如果我们不能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已有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就难以实现转基因科技整体水平的跃升和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无法同国外公司抗衡和竞争,一旦出现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不测事件,经济社会发展也将受到严重影响。总之,形势喜人,形势逼人。转基因发展今后不能被动等待倒逼,也不能满足于技术模仿和跟踪,更多要靠锐意进取,创新驱动。

4、当务之急是对管理办法进行必要修订

目前国内转基因管理依照的是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当时法规制定的背景之一是我国转基因独立研发能力不够强大,为限制国外产品挤占和垄断国内市场,相关评价和审批程序十分繁琐,某些内容甚至比国外还要严格。例如,对于已通过安全审批的转基因产品,还必须如常规品种一样进行至少3—5年的品种审定(即便如此,种子管理部门后来也没有出台与安全管理衔接的转基因品种审批办法),而国际通行做法是安全评价与生产许可同步进行,一步到位。目前我国转基因生物育种研发实力已今非昔比,转基因安全问题也有了科学的结论,如果不对现有管理程序中部分约束创新发展的内容进行调整,必然会严重影响下一步产业化进程。此外,为了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急需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研讨,不断优化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转基因产业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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