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度贵州省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意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及要求,调整优化粮油结构,不断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为保障2016-2017年度省级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的有效实施,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建设以黔西北高海拔地区为主的种薯基地,力争把威宁县建设成我国南方最大的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抓好黔南、黔东南等地贵阳至广州高速铁路、厦蓉高速公路沿线及铜仁、黔西南、遵义、安顺等部分低海拔地区的早熟菜用型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1100万亩,鲜薯产量150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300亿元。

二、项目内容

本年度项目内容为:马铃薯原原种扩繁;马铃薯原种扩繁基地建设;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督检验;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综合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等。

三、申报单位及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实施单位为全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包括农推、土肥、植保、种子、果蔬等事业站)、科研等事业单位或从事马铃薯商品薯生产经营和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督查和验收等工作。实施单位负责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具体实施。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效益显著。所申报的项目符合省和地方马铃薯产业发展规划,区位优势明显,有持续发展的潜力和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项目实施后能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有效促进马铃薯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生产条件较好。项目区要有适宜马铃薯生长的气侯、土壤、生态环境等自然条件,农田基础设施较好,交通便利。选建的马铃薯种薯扩繁基地气候冷凉,隔离条件好,无检疫性病虫害。选建的早熟马铃薯基地适宜收获期在1-5月,相对集中连片,能弥补市场空间,增收效益明显。

(三)组织管理有序,技术力量强,积极性高。项目优先支持技术力量强、人员结构合理、保障措施有力的申报单位。同时,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重视马铃薯生产,有一定财政投入能力,且农民素质较高,科技意识较强,有发展马铃薯生产的积极性。

(四)生产经营模式产业化。项目鼓励按产业化方式运作,实行订单生产,种薯或鲜薯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或销售渠道。

(五)选用品种明确,种薯来源可靠。项目选用的马铃薯品种必须明确,每个原种扩繁基地项目的马铃薯品种不得超过3个,原原种原则上须来源于本省企业生产,并且优先支持早熟品种扩繁;每个商品薯生产基地项目的品种不得超过2个,项目所用种薯来源可靠、质量合格,原则上要求来源于省内种薯生产单位和基地。

项目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相结合的项目。

五、项目申报限额和补助标准

(一)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基地建设

1.原原种扩繁补助。支持原原种扩繁3000万粒,每粒补助0.1元,共补助300万元。省内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每个项目申请补助数量在500万粒以上。

2.原种扩繁基地建设。支持1.2万亩原种扩繁基地建设,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600万元。每个单位申报的基地建设规模要求在1000亩以上,重点支持早熟种薯扩繁基地建设,基地应选择在以威宁县为主的黔西北高海拔地区和台江县。

(二)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

1.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支持10万亩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每亩补助100元,共补助1000万元。计划安排15个基地,每个基地的规模在2000亩以上。重点支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为项目实施单位。申报限额20个,其中,黔东南州申报4个,黔南州、铜仁市、黔西南州各申报3个,安顺市、遵义市各申报2个,贵阳市、仁怀市、省农科院各申报1个。

2.特色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支持2.4万亩特色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彩色马铃薯、主食化专用马铃薯和加工型马铃薯基地。每亩补助150元,共补助360万元,计划安排7个基地,每个基地在1000亩以上。重点支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项目实施单位。申报限额10个,其中,毕节市、六盘水市各申报2个,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黔西南州各申报1个。

(三)马铃薯生产技术示范推广与质量监管

1.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督检验。投入70万元,用于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督检验,项目由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申报。

2.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投入90万元,开展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技术核心示范,项目由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申报。

3.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综合防控技术示范推广。投入80万元,用于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防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由省植保植检站申报。

各地申报项目时,各类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申报限额。

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环节

(一)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基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基地基础设施、种薯和农资物化补助及种薯转运补助。

(二)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种薯及农资物化补助。

(三)脱毒马铃薯种薯质量管理项目,主要用于脱毒马铃薯种薯质量田间检验、室内检验、技术培训等相关开支。

(四)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主要用于购置一体化首部设备及控制系统、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材料和安装、新型肥料试验示范、宣传培训等相关开支。

(五)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综合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主要用于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防控、物化补助、技术推广补助等相关开支。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委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按确定的项目类别编制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报项目申报表报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项目申报表分别报遵义市、毕节市汇总上报。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单位项目申报表报省农委。

(二)各市(州)农委于8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报省农委,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本。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科研单位的项目申报表直接报送省农委。

(三)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州)农委审定批复,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科研单位的实施方案报省农委批复,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市(州)农委同时将项目批复意见报省农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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