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种子法》检查工作
发表日期:2016-08-14 10:55AM 阅览次数:
近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贯彻实施《种子法》的情况进行检查。8月9日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经委主任委员王向前主持,市人大、市政府、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甘良新宣读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关于目前贯彻实施《种子法》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作了重要讲话和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种子法》重大意义;二是加大依法治农、依法治林的力度,加快我市农业、林业种业建设步伐,推动我市农业、林业种子、种苗科技发展水平;三是要准确把握突出重点,了解当前贯彻落实《种子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准、要真、要实。四是要强化各级领导,搞好宣传,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系统的学习了《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陈邦清、王微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