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太原市植保站印发《太原市2016年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并农(植保)[2016]20号

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
现将《太原市2016年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各地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把开展宣传活动与全面推进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检疫、社会支持检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不断规范植物检疫执法行为,有效地控制植物疫情蔓延危害,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016年8月9日

太原市2016年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普及农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提高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提升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对植物检疫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更好地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山西省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农业(保)字(2016)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宣传主题与口号
宣传主题:普及检疫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许可、提升疫情监控水平、强化检疫控制措施。
宣传口号:遵守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调运农作物种苗,必须依法经过检疫;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必须依法经过检疫;使用健康种苗,保障自身利益;科学防控植物疫情,有效保护生产安全;依法开展检疫处置,切实保障产业发展。
三、宣传重点:
1.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2.植物检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目的意义、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
3.常见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防控基本知识。
四、主要活动
1.强化媒体宣传。市站在太原市农经信息网宣传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要求和程序、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与防控基本知识。各县市区植保植检也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当地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1次以上。
2.举办现场咨询。各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在当地种苗繁育基地及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地、大型物流园区等重点地区设立宣传点1个以上,组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10条,发放资料200份以上。晋源、阳曲可结合当地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主题日活动,重点宣传有害生物识别、防控基本知识。
3.开展“三进”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户、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加强针对种苗生产经营、农产品流通企业(个人)以及中小学生的普法宣传。每个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至少要联系3家企业,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植物检疫服务,并重点宣传其应该承担的植物检疫责任与义务,至少开展1次植物检疫校园宣讲活动。
4.组织知识培训。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种苗生产经营及农产品调运企业(个人)重点开展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要求专项培训,对农民群众和基层农业科技人员重点进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
5.曝光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要结合本地开展的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活动,对违规调运种苗、不配合开展产地检疫、伪造植物检疫证书等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网站等适当形式予以曝光,探索建立检疫违法行为通报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并投入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充分借鉴往年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我站。
3.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期间,我站将派员赴部分县(市、区)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及时进行总结,于10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连同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报送我站。
联系电话:6638583
电子邮箱:w6638581@163.com

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
市(区、县)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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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植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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