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参加《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培训

2016年8月2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组织的《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培训班在乌兰察布市集宁举办,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种子法》要求,6月29日经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定并发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3个配套办法,为抓好贯彻实施,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组织各盟市种子管理站站长、负责品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市场监管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各旗县种子管理站站长等近2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呼伦贝尔市共16人参会。

培训班邀请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张冬晓处长对《种子法》及3个配套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学员对《种子法》和3个配套办法以及种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贾跃峰厅长就贯彻落实《种子法》及配套办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增强贯彻《种子法》及配套办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正确认识《种子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二要全面宣传贯彻《种子法》及配套办法,抓好学习、强化宣传培训。三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能职责。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张福宽站长强调,我们一定要逐字逐句学习《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学法懂法才能执法。此次培训即是学习会也是动员会,学习后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更要贯彻落实好《种子法》和及配套办法。

通过此次培训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法和配套办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了工作职责,明晰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工作重点,为下一步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