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做好救灾种子苗情监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救灾种子苗情监控工作的通知
冀种函〔2016〕43号

各有关市种子管理(工作、检验)站:
按照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的统一部署,我省组织的第一批农作物救灾种子已供应到位,为加强救灾种子的质量跟踪监控,确保在灾后恢复生产中切实发挥作用,现就做好救灾种子苗情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市种子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救灾种子质量监控工作。根据作物种类,在种子出苗期间进行跟踪调查,并做好全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调查内容
苗期重点做好田间出苗率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苗情指导农民采取相应田间管理措施,确保苗齐、苗匀、苗壮,为丰产打好基础。对于田间出苗率较差的地块,及时组织采取补救措施。
对可能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出苗率达不到标签标注值的,要对封存的备检样品进行室内检测,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结果上报
各有关市种子管理站请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调查情况上报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监督检验站
联系人:刘素娟 李承宗
联系电话:0311-85053504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8月2日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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