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放权激励科研创新 让科学家少为钱操心
导读: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下放管理权限,允许部分“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
还为科研报销找发票发愁吗?还要绞尽脑汁编写经费预算和方案吗?还要担心年底花不完钱不得已突击花钱吗?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记者采访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负责人,详解意见的六大亮点。
【亮点一】科研项目资金“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难题。合肥工业大学数学系教授檀结庆说,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几年就把科研项目的各项开支列出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了变化,再调整就很困难。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意见指出,将直接费用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合并后的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到开会与出差次数。同时,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亮点二】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我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比例偏低,为进一步完善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意见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四部门透露,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意见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亮点三】打破“玻璃门”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
一些科研人员反映,相对我国而言,美国等国家科研项目中“人员费”比例较高。
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的吴爱平研究员认为,目前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中,劳务费比例过低,对于人员费的使用还存在很多限制。北京语言大学副教授陈默说,在实施科研项目时最发愁的是人力费难报销问题。项目找很多学生做实验需要支付劳务费,但都不好报销。
意见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劳务费。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制度层面,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但科研人员反映在项目实际申报过程中,劳务费仍存在“隐性”的比例限制。对此已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并要求相关评审机构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
【亮点四】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项目资金下半年才拿到,年底就必须花完,否则就要被收回——不少科研人员吐槽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制度此次有了重大改革。
意见指出,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的钱花不完不用收回。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亮点五】下放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经费中,一块重要支出就是差旅和会议费。此次意见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下放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
四部门介绍,在差旅费方面,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对于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解决无法取得发票但需要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问题。
在会议费方面,业务性会议的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由单位自主确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意见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在2016年9月1日前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
【亮点六】设“科研财务助理”解放科研人员
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繁杂、程序较多、时间过长,很多大学教授、科学家等科研人员在获得项目经费的同时,也因报销环节的诸多问题被逼成了“会计”,不能专心从事科研活动。
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这一要求意在“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
四部门介绍,根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服务,为科研人员简除烦苛、松绑减负,着力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一方面在检查评审上“做减法”,减轻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另一方面,在服务方式上“做加法”,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参与采写记者:徐海涛)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郁琼源、汪奥娜)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印发文件,亮出多项“松绑+激励”举措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管理权限,允许部分“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通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旨在破解当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松绑”是这份意见的一大看点。中央层面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从而让“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为激励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意见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开支劳务费。同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意见重点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不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而是可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会议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为科研人员营造更好的研发环境,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据悉,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修)订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出台。项目主管部门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细则,为预算编制、评审、财务验收等提供操作规范,防止政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
新华社评论:让科学家少为钱操心
新华社记者韩洁、郁琼源
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发文亮出一系列硬举措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这是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又一改革举措,释放出解放第一生产力、更好激发创新动力的重要信号。
当前,正值中国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关口期,科技创新被摆在突出位置。但现实中要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我国仍有一些体制机制障碍需要破解。
一些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反映改革的获得感不够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行政化,管得“过细过死”“重物轻人”;同时,一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科研经费成了“唐僧肉”,甚至被少数科研人员中饱私囊,造成国家资金浪费。
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权限等,细化政策打通执行中的“堵点”,意在切实增强科研人员的成就感和获得感,助燃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离不开制度创新,只有扫除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两个轮子一起转,才能真正解放第一生产力,让创新源泉喷涌。
首先要舍得花钱养人。必须看到,我国科研人员总体待遇仍偏低,根本上还需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要敢于真正放权。此次下放的权限有些在制度层面早有规定,但执行中落实不到位。当务之急是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能“接得住”下放权限,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打通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要强化监管堵住漏洞。不断曝出的科研人员贪腐案件警示我们,下放权限,但监管之弦不能松,要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将让科学家少为钱操心,让经费更好服务于科学家的创新性活动。
中办国办发文部署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