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组织开展新《种子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种子法>全面加强依法治种能力建设的通知》(泰农字〔2016〕19号)要求,7月20日-21日,泰安市农业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市新《种子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工作主要围绕组织运行、宣传培训、生产经营备案、责任书签订和市场检查五项具体内容展开。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对新《种子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新法宣贯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印发相关文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举办专题培训班22次,培训人员1480余人次;悬挂《种子法》宣传横幅121条,出动宣传车270辆,设立咨询展台40个,发放宣传资料3.82万份,与电视台合作录制节目11期,接受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通过省、市及县农业信息网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100多条,印发宣贯《种子法》工作简报10期;完成持证企业备案43个,经营门店备案800多个,销售玉米、蔬菜、花生品种备案433个,生产基地备案42份、面积9.6万亩,印制备案书、生产经营档案10000余册;签订市场监管责任书292份,出动执法人员872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1304家,立案10起,下发整改意见40余份。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将各地《种子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予以反馈,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新《种子法》的实施夯实了基础。(泰安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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