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侧改革须重视民间种业科研创新

“20世纪以来,在国际范围内,私人部门逐步取代公立机构成为育种研发主体。而在我国,现行种业研发环节市场化滞后极大制约了民间研发力量的发展空间。”由国研智库等机构组织的《我国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研究与政策建议》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最近完成的一项研究成果如此表述。
中国发展出版社社长、国研文化传媒董事长包月阳7月27日在由国研文化传媒举办的《我国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研究与政策建议》课题交流会上表示,深化种业发展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的育种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需求对育种开发的引领作用,既是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
我国种子产业经历了一个从自繁自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种业产业化到种业市场化的发展历程。据课题组介绍,近年来,一批民营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迅速兴起,优质专用型作物品种大量涌现,为种业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但目前也有一些因素严重制约着我国种业发展。从事育种研究近四十年的河南省南阳市衡达农业科学院院长苏子 ,在会上提出了我国种业创新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苏子说,中国现有的常规品种国审制度,很难适用于许多新品种。现有品种审定均未涵盖诸多新品种的新收获物,例如根茎叶等。此外,行业内诸多新品种抗逆性内涵与标准大为丰富与改变,如显着的高光效、抗干旱、抗病虫、耐贫瘠、耐盐碱、耐寒、耐涝等,但现有品种审定制度并没有上述几方面的综合标准或单方面标准,没有评判审定的客观依据与基础。
苏子还认为,相关部门对于民办农业科研单位进行种业创新工作的政策及经费扶持不足。他说,在“863计划”、“火炬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获得国家科技经费和“三农经费”扶持、育种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国家重视程度不够,扶持政策尚不完善。同时,在种质资源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也存在差距。
针对我国种业发展现状,苏子给出以下三点建议。
其一,从体制建设到项目运作,应在国家战略层面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关注、发现、发掘、吸收、评判、推广应用民间科技创新技术及相关产业,破解全民科技创新尤其是民间科技创新中所遇到的政策、体制与机制障碍,使科技评价得以顺利进行。修订与完善评价标准,使科研成果评定更为顺畅,营造良好的创新大环境。
其二,主管部门应当对民间大量具有较高价值的种质资源加以重视,筹建高规格的种质基因库,同时抓紧开展基因图谱标记,建设高度机密的科研、扩繁与亲本种源基地等相关工作。
其三,对于民间农业科研机构,期待国家在育种中心建设、饲草饲料等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能够让民间科研机构获得与“国家队”同等的地位。在诸多重大专项方面,更多地关注民间科研技术成果,让民间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在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与种业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此,课题组则建议,改革国家育种科研经费投入体制,强化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商业化育种的主体地位。同时,应把种业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作为育种开发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培育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专用化品种,引导我国育种方向进行转变和调整。针对当前我国种业企业研发能力不强、投入不足的现实状况,应建立国家商业化育种投入的稳定增产机制,重点强化种业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鼓励种业企业与民间研发机构整合,组建高水平的研发机构,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企业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