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省(区、市)种子管理局(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
为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南繁基地,促进南繁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南繁科研育种(海南)基地建设规划(2015-2025年)》,农业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拟联合制定《国家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你单位,请于8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联系方式: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刘丰泽
联系电话:010-59192079、59193114
传 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附件:国家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 (中国种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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