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专题研讨会在津召开

7月7日,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承办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专题研讨会在天津召开。环保所党委书记朱岩到会并讲话。
本次会议就司法部、环保部起草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与会专家们的意见,旨在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统一登记和规范管理提供可操作性规则。
朱岩指出,未来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要做好与已有的微量物证鉴定的衔接,在机构登记管理、鉴定人专业领域构成、实验检测条件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他表示,希望与各省(区、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来自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环保部政法司的相关负责同志,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重庆、云南、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处)局(处)长以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讯员 宋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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