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专题研讨会在津召开
发表日期:2016-07-22 10:30AM 阅览次数:
本次会议就司法部、环保部起草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与会专家们的意见,旨在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统一登记和规范管理提供可操作性规则。
朱岩指出,未来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要做好与已有的微量物证鉴定的衔接,在机构登记管理、鉴定人专业领域构成、实验检测条件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他表示,希望与各省(区、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来自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环保部政法司的相关负责同志,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重庆、云南、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处)局(处)长以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讯员 宋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