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将开展2016年蛙病毒检测领域能力验证
发表日期:2016-07-22 08:43AM 阅览次数:
农业部20日印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蛙病毒检测领域能力验证的通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6年度蛙病毒检测领域能力验证专项计划”。
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6〕22号),下达了2016年开展“蛙病毒BIV核酸检测”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参加机构采用PCR或荧光定量PCR对样品中蛙病毒BIV核酸定性分析。
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农业部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开展此项能力验证计划,并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具体实施。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实施方案起草、组织部署等工作;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承担能力验证计划的技术运作,包括样品制备和分发、结果回收和分析等。
参加单位包括:省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流域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水生动物病原库,以及其他相关水产技术推广、科研、教学、外检等机构均可参加。
农业部将在9月1日前将检测样本和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材料以快递方式直接发往各参测单位。要求各参测单位于9月5日前提交初次检测的结果。
农业部称,对初次检测结果不满意的参测单位,可进行1次补测,9月15日前发放补测样品,并于9月20日前提交补测结果。
农业部要求9月底前完成所有检测结果的收集、统计、判定。10月15日前完成技术总结并上报;向农业部和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向各参测单位反馈结果报告。
农业部强调,各参加机构必须独立在本机构的实验室内完成测试,不得到本机构外的实验室完成测试,也不得与其他检测机构就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否则一律视为串通作弊。本计划参加机构如有串通作弊或伪造数据,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检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