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产创建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通知
发表日期:2016-07-21 10:48AM 阅览次数:
鲁农种子字〔2016〕17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项目中
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处):
最近,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6年全省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优质杂粮生产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涉及的建设内容或关键环节。现将认真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内容
每个项目县建立一个100亩以上的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场),并选择3个以上重点乡镇建立示范点。主要是开展小麦、玉米新品种引进筛选、区域试验、展示示范和配套技术推广;在生产关键时期组织基层农技人员、粮食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种粮农民以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现场观摩与交流,将展示示范中心(场)建成新品种安全评价的试验区、良种良法配套的示范区、主推品种的展示区、农民选种用种的培训区,直观有效地向广大农民推介最适宜品种及配套技术,真正实现让农民正确选种、科学用种。
二、申报范围
除符合“方案”规定的有关要求外,新品种展示示范应选择县种子站在岗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力量较强、有自主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能力的县申报。县种子站与种子企业联合承担的县本次暂不考虑。
三、申请经费额度
以100亩的展示示范和3个乡镇展示点的规模,小麦、玉米两季投入费用(包括租地费、生产资料费用、用工费、培训费等等)计算,每县40万元左右,不超过50万元。
四、有关要求
各市种子站(处)要认真对待、引导,精心组织,确保有条件的县种子站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先行实施。
项目申报必须纳入县农业局统一申报内容,同时要保证每个项目县都要将新品种展示示范内容列入总体项目内容。具体展示示范中心(场)建设方案(规范),省站将另行制订。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7月19日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