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双杂’作物产业变革高峰论坛”在广西南宁举办

2016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农业发展新的指导方向。农业供给侧改革措施的落地受多个因素影响,从“农以种为先”的角度、改革的要求来衡量,“种”是撬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基点。7月7日, “西南‘双杂’作物产业变革高峰论坛”在广西南宁举办,国内专家、育种企业代表等行业精英200多人参与论坛,六名嘉宾就创新营销、新种子法对经营最大影响、科企合作、产业链创新等话题进行分享。

除广西外,西南区其它六个省得玉米种业呈现出以下特点:老品种当道,新品种亮点少;品种高度分散,主栽品种不突出;多年的稀植大穗品种种植,正在孕育新的重大变化;产量已经不是唯一的要求,品种向抗逆性强和米质好方向发展;民族种业突出重围,打破外企品种的包围圈。

针对西南玉米市场的变革需求,杨大海认为,要培育打造大品种,关键是创新六种营销模式:围绕品种做好体验式营销新模式;围绕品种开展好精准营销的新模式;围绕品种开展好关系营销的新模式;围绕品种开展好定位营销的新模式;围绕品种开展好拉动营销的新模式;东北最成功的新模式(开好四会+预约销售)。

种子法主要在绿色通道、引种备案、缺陷品种、品种登记等方面做了修改。
种子法中,在生产经营假种子、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违法推广品种、包装标签档案备案等行政责任方面进行了修订。

新法加大了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武合讲强调,在种子经营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些问题。
武合讲介绍,种子纠纷处理中,对于品种品质的检测一直是重点应对的问题。新种子发在快速检测品种方法上做了内容修订。其中,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被检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同一检测方法;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授权农业主管部门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

越南双杂作物种子需求量很大,但是能力、水平相对较弱,种子企业研发整体实力不强。因此良种自给率较低,主要依赖进口,外来势力远强于本土势力。

越南在种业上实施“本土有保护,外来有限制”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本土种子企业发展,对单位奖励,对推广给予补贴;对国外品种有一定的设障和限定,不能单独审定(登记),而且引进的数量有限制。

种企出口东盟并展开经营,要认真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出口杂交水稻时,两系种子需在国内审定5年方可申请,三系种子需在国内审定3年方可申请;出口杂交玉米,需在国内审定3年方可申请;杂交水稻和玉米的亲本种子禁止出口。同时,要严格按程序申报出口。

目前我国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刚刚起步,育种资源、人才、技术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种企在科技创新方面先天不足,国家要扶持种子企业逐步成为创新主体,最现实的途径就是通过科企合作。推进种业科技合作,已成为种业管理者、种子科研机构和种子企业三方的共识。他预言,科企合作将长期存在,这是我国现代种业科技创新的必然趋势和必经路径。

在种业科企合作的模式和机制上,何懿有一套成熟的理论。他认为科企合作要分三步走, 大品种战略、大市场布局、大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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