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拟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
索 引 号: |
07B100403201600146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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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农办农〔2016〕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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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6年07月12日 |
公开日期: |
2016年07月12日 |
内容概述: |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今年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确保试点扎实有序推进,我部定于7月中旬在河北省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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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的通知 |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甘肃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今年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确保试点扎实有序推进,我部定于7月中旬在河北省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余欣荣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汇报交流各地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进展和打算;
(二)分析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安排部署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重点工作;
(四)参观地下水漏斗区耕地休耕现场。
二、时间地点
时间:7月18日(周一)报到,19日开会,会期1天。
地点:河北翠屏山迎宾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迎宾馆路1号,电话:0311-66658999)。
三、参会人员
(一)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甘肃9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负责人;
(二)9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承担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的相关处(站)长;
(三)每省(区)各1位试点县政府负责人(由省里负责通知参会);
(四)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粮食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农业部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司、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一)省(区)农业部门汇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情况,每位发言6分钟;
(二)试点县政府汇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情况,每位发言6分钟;
(三)请余欣荣副部长作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准备。请各省(区)农业部门、各试点县政府根据会议内容准备书面发言材料(1600字以内),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7月13日前将电子稿发送电子邮箱:nyslyc@agri.gov.cn。
(二)会议报名。请于7月13日前,以省(区)为单位统一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联系手机)及所乘航班(车次)反馈种植业管理司和河北省农业厅。
(三)联系方式。
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罗杨,电话:010-59192807,手机:15001393533,电子邮箱:nyslyc@agri.gov.cn;
河北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刘曦,电话:0311-86256898,手机:13315498699,电子邮箱:hbzzyc@126.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