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与新津县环保局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7月11日上午,新津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学校,专程派车带领环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新津县污染源数据采集分队”前往新津县环保局。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维彬率党委办公室老师及15名队员赴新津县环保局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与新津县环保局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授牌。

新津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会建督促队员们认真参与实践活动,从中学习本领增长才干。李维彬介绍了学院相关情况,叮嘱同学们注意实践质量以及个人安全,表达了对建立创新创业、实习实践、科研项目合作基地的想法。双方举行了本次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和实习实践基地协议的签订和授牌仪式。

新津县环保局将为队员们提供两方面实践机会,一是环境污染源采集工作,二是水污染源氮磷元素分析。队员们将在县环保局专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污染源监测和采集,在前期全县污染源基础数据采集整理的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更新,建立全县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为实现环保“大数据”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李维彬率队与在新津工作的校友们进行了见面,传达了川农大110年校庆的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诚挚邀请校友们回校参与110年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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