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收购超标小麦将获贴息扶持
本报讯 7月5日,河南省粮食局发布致全省售粮农民的公开信。公开信表示,河南省政府已安排3000万元资金,对收购超标小麦的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在农发行取得的收购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在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9月底,种粮农民、粮食经纪人购置小麦清筛设备的,还可以享受不高于30%的国家农机补贴。
今年河南省部分地区小麦不完善粒超过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标准,造成农民售粮出现暂时性困难。对此,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缓解农民卖粮困难。
公开信强调,河南省各级粮食部门和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增强助农增收意识,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正确把握收购质量标准,改进和强化服务措施,切实把中央强农惠农 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全省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质价政策。
凡是经过整理后“容重≥710克/升,不完善粒≤10%,杂质、水分、气味符合国家标准五等以上”的小麦,都必须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任何库点不得限收、拒收。小麦最低收购挂牌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36元/公斤,相邻等级价格相差0.04元/公斤。
全省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严格验质程序,确保不完善粒检验准确公平。对于农民出售的疑似不完善粒超标小麦,要无偿为群众提供清筛服务。经过清筛整理后再按照检验程序和规定进行扦样、定等。
国家鼓励和引导收购库点配置清筛设备,省政府已安排3000万元资金为地方国有骨干粮食收储企业购置300台清理设备,近期将配置到位。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不等不 靠,自筹资金,积极购置粮食清筛设备,服务售粮农民。
政府支持和鼓励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收购超标小麦,河南省政府已安排3000万元资金,对收购超标小麦5000吨(含)以上的粮食购销企业,收购超标小麦1万吨(含)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在农发行取得的收购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扶持。有关省辖市政府也按照不低于500万元、有关县(市)政府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安排贴息资金。农民可以将经过清筛整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收购标准的等外小麦以市场价格出售给这些企业。
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成的6个夏粮收购督查组,对全省夏粮收购进行巡回督导。河南省粮食局派出了7个督导组对夏粮收购情况进行常态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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